真的走了。
沒有哭,沒有鬧,就這么干脆利落地從我的世界里消失了。
就因為我那句“分手”?
她以前不是這樣的。
無論我說多過分的話,她最多就是紅著眼睛,默默地承受。
這次,怎么就不一樣了?
我煩躁地點了根煙,煙霧繚繞中,我想起這三年。
她總是在我身后,安靜得像個影子。
我朋友聚會,她會提前幫我備好醒酒藥。
我出差,她會把行李箱整理得井井有條。
我生病,她能守在我床邊三天三夜不合眼。
所有人都說,林知夏愛我愛到了骨子里。
我也一直這么認為。
我覺得她這輩子都不可能離開我。
可現在,她走了。
我把煙頭狠狠摁滅在煙灰缸里,發動了車子。
不就是回老家嗎?
我去找你。
我倒要親口問問你,林知夏,你的心是石頭做的嗎?
2
林知夏的老家在一個叫云城的三線小城市。
從京城開車過去,要七八個小時。
我連夜出發,一路狂飆。
凌晨四點,我下了高速,進了云城市區。
小城市很安靜,和京城的喧囂截然不同。
我根據之前無意中看到過的,她***上的地址,用導航找到了她家所在的小區。
一個很老舊的小區,樓房都有些斑駁。
我的阿斯頓馬丁停在樓下,和周圍的環境格格不入,引來了早起晨練的大爺大**圍觀。
我沒管那些目光,靠在車門上,點了根煙,等著天亮。
心里憋著一股氣。
等見到她,我一定要好好問問她,到底想干什么。
是,我承認我那天話說重了。
但三年的感情,就因為一句話,說斷就斷?
她也太狠心了。
天色漸漸亮了起來。
小區里的人多了,我看到了幾個學生背著書包出門。
大概七點半左右,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。
是林知夏。
她穿著一件簡單的白色T恤,牛仔褲,扎著馬尾。
素面朝天,卻比在京城時,那些精心打扮過的樣子,更多了幾分生氣。
她手里提著一袋垃圾,正準備下樓扔。
我掐了煙,推開車門朝她走過去。
“林知夏。”
她聽到我的聲音,身體明顯一僵。
然后,她緩緩轉過身。
看到我,她臉上沒有驚訝,沒有激動,甚至沒有一絲波瀾。
平
精彩片段
主角是林知夏趙銘的現代言情《舔狗不舔了,我才知錯得有多離譜》,是近期深得讀者青睞的一篇現代言情,作者“春去秋來未尋她”所著,主要講述的是:我叫陸景堯,京圈里,人人都得給我幾分面子。林知夏跟了我三年,召之即來,揮之即去。我以為她這輩子都離不開我。直到我隨口說了一句分手,她就真的走了。等我看到她和別的男人相親的照片,笑得一臉燦爛時。我才發現,原來小丑是我自己。原來,沒了她,我真的會瘋。1“堯哥,你那個小跟班又打電話來了。”包廂里音樂震天響,趙銘湊到我耳邊,指了指我扔在桌上的手機。屏幕上,“林知夏”三個字正不知疲倦地閃爍著。我皺了皺眉,心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