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和房租。什么是房租?”林知夏深吸一口氣。“就是住在這里要付的錢。我沒錢。所以你要干活。”
洛衍想了很久,然后點了點頭。林知夏給他找了一套自己最大的衣服——一件XL號的衛衣和一條運動褲,穿在他身上還是小了,衛衣的袖子短了一截,運動褲變成了九分褲。但他不在乎,他似乎不太在意人類的穿著審美,只是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,然后說了一句:“人類的衣服,**。”
林知夏翻了個白眼。她從床底下翻出自己做飯用的圍裙,系在了他身上,把露出來的手腕和腳踝都遮住了。然后退后兩步,看了一眼。“好了,現在你看起來像一個剛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病人。”
第三章 面試
林知夏帶洛衍去了小區物業。她住的小區叫“陽光花園”,名字挺美,實際是一個有二十年歷史的老破小。六棟樓,沒有電梯,外墻皮掉了大半,下水道經常堵,電動車亂停亂放,廣場舞大媽和夜班社畜的矛盾不斷。物業辦公室在一號樓的一層,一間十平米的小屋子,墻上掛著“業主至上”的牌子,但牌子上全是灰。
物業經理姓王,五十多歲,禿頂,啤酒肚,圓臉,看起來和善但精明。他看了一眼林知夏,又看了一眼她身后那個穿著衛衣、運動褲、圍裙、頭上還纏著紗布的高個子男人,嘴角抽了抽。
“林小姐,這是?我表哥,”林知夏面不改色地撒謊,“從老家來找工作。他想應聘保安。保安?”王經理打量著洛衍。洛衍站得筆直,目光平視前方,表情嚴肅得像參加國賓檢閱。王經理注意到他的體格——雖然瘦,但肩膀寬得像衣架,站在那里不說話的時候,確實有一種壓迫感。“有過工作經驗嗎?沒有。”洛衍說。
“那你有什么特長?……跑得快。”王經理愣了一下。林知夏趕緊補了一句:“他以前是練田徑的,長跑、短跑都行。保安不就是巡邏嘛,跑得快不是優點嗎?”
王經理想了想,又想了想,最后看了一眼洛衍那張雖然有些蒼白但確實很帥的臉。小區的保安亭一直缺人,年輕的不愿意來,來了的也待不久,因為工資低——兩千八一個月,不包吃住。他招了三個月的保安,面試了二十多個人,沒有一個合適的。現在送上門一個,雖然看著有點奇怪,但至少年輕、體格好、看起來能干活。“試用期一個月,工資兩千。轉正后兩千八,沒有五險一金,不包吃住。干嗎?”洛衍看著林知夏。林知夏替他點了頭。
**章 上崗
洛衍的保安服是王經理從倉庫里翻出來的,最大號,穿在他身上還是繃得緊緊的,胸口那粒扣子隨時可能崩飛。**太小,扣在頭上像蓋了個茶杯蓋。但他不在乎,他似乎對人類的服裝沒有什么審美概念,只要穿上就行。他第一天上班,站崗。
陽光花園的保安亭在大門口,一個小小的鐵皮房子,夏天熱得像蒸籠,冬天冷得像冰窖。洛衍站在亭子外面,一動不動,目光平視前方,表情嚴肅得像在守護什么重要的東西。進出的居民都多看了他兩眼——這個新來的保安,長得還挺帥。王阿姨買菜回來,路過保安亭,停下來看了他半天。“小伙子,你多大了?”洛衍不知道“多大”是什么意思。“你問他年齡,”王阿姨指了指洛衍,對旁邊的林知夏說——林知夏正好下班路過,“這小伙子長得多精神,有對象沒有?”林知夏看了一眼洛衍,洛衍一臉茫然。“沒有。”林知夏替他說。“那正好,”王阿姨眼睛一亮,“我侄女,二十六,大學本科畢業,在銀行上班,長得可漂亮了——阿姨,他才第一天上班,”林知夏打斷她,“先讓
精彩片段
金牌作家“駐雪”的優質好文,《我養的狼人是小區保安》火爆上線啦,小說主人公林知夏洛衍,人物性格特點鮮明,劇情走向順應人心,作品介紹:第一章 垃圾桶旁的狼人林知夏覺得自己今天一定是加班加出了幻覺。凌晨一點四十七分,她拖著疲憊的身體從公司走回租住的小區,經過垃圾桶的時候,手電筒的光照到了一個東西。一個人。一個男人躺在垃圾桶旁邊,渾身是傷。衣服破得像被什么撕咬過,露出來的皮膚上全是抓痕和淤青,有些傷口還在往外滲血。他的頭發很長,亂糟糟地遮住了半張臉,露出來的那半張臉蒼白得沒有一絲血色。林知夏的第一反應是報警,第二個念頭是——她的破手...